一份完美的合同是需要经过我们的反复推敲的,大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认真阅读其中的内容,以下是合同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汽车服务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
汽车服务合同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汽修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甲方现有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服务业务,乙方拥有各品牌汽车售后服务的客户资源积累以及维修服务经验,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汽车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汽车维修售后服务业务。
二、合作时间及地址:20x年月日至年月日。地址:商南县城关镇五里铺村。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根据建立维修售后服务需要,双方各出资50%,分别占合作股份50%。
①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②设备添臵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臵,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汽车维修售后服务业务。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派财务会计对汽车维修及售后服务业务的所有帐务进行定期清算、审查。双方在本协议生效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场租、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后盈亏按甲方50%、乙方50%共同享有和承担。
六、设备折旧及摊销: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
①对汽车维修及售后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及时收集反馈客户的意见和建议。
②负责汽修保险、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②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①负责做好汽车维修及售后服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具体管理工作。
②将原有的客户纳入双方合作项目中。
③为拓宇所销售车辆做好售后服务,维护公司名誉。
八、特别约定:
①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在本县内与第三方就本项目进行合作。
②自合作协议生效后,因维修投诉、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③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①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②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③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十、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文本: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于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服务合同篇2
甲方:法人:
乙方:法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甲方所代理汽车品牌(荣威、mg、陆风)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乙方进行管理、服务。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售后维修所需的场地,用于建设维修车间,建设费用由乙方负责,水电费用由双方负责,。
2.甲方为乙方提供售后保养所需的原厂配件,维修配件由双方共同承担进货、备货成本。
3.售后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乙方负责聘用、管理、以及薪酬发放,人员劳动保护由乙方负责。
4.在售后服务过程中,因技师技术原因,工作责任心,态度等与客户发生纠纷或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甲乙双方合作期届满后,如不能续签协议,双方在合作期内购置原厂完好的配件由甲方按原进价收回。
三、售后相关费用收取的规定:
1.甲方按厂家指导价格设定配件费、工时费,并按照保养手册下单收费,费用单据由客户及甲乙双方各持一联。
2.双方在售后服务过程中,工时及配件费用的收取,严格按照各厂家的收取标准执行。
3.双方根据单据结算利润,利润双方五五分成,由双方财务人员核对后按月进行结算。
4.除去配件进货成本、水电费外所收所有费用(工时、配件差价、索赔)皆为利润。
四、特别规定: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涉及厂家均以甲方出面,涉及行业检查、管理均以乙方出面。
2、新补充的业务分成内容在本协议框架内形成补充协议。
五、合同期限:壹年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服务合同篇3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1.车牌号2.发动机号3.颜色4.车型5.vin代码/车架号6.行公里数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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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十堰杰德利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销售形式
1、甲方汽车以厂家直销方式挂靠到乙方汽车经营所在地,乙方提供合法经营手续和经营场所。
2、甲方派专业营销人员驻乙方经营所在地对样车及监控车管理。
3、乙方给终端用户开上户车辆发票及上户各项协调工作,甲方给乙方开增值税票。
4、利润分配如下:
4-1、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万元以下每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八百元。
4-2、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万至十五万元之间,单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一千五百元。
4-3、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五万以上单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二千元。
4-4、现款车辆由乙方直接从车款中按以上返利标准扣除,销贷车辆返利由甲方对乙方支付。
5、甲方与乙方协商后达成本年度销售任务及返利情况如下;
5-1、甲方为乙方所定的年度最低销量为60台,达到60台(车)每台返利500元。
5-2、年销量达到80台时,每台(车)返利700元。
5-3、年销量达到100台时,每台(车)返利1000元。
5-4、年销量超过100台时,每台(车)返利1500元。
5-5、年销量低于60台时,乙方不享有年终返利奖励。
二、样车及监控车的管理
1、样车及监控车资源由甲方提供。
2、样车监控车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作转让、抵押。
3、样车监控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实施改装、加工、添减附件,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处理样车及监控车价格调整异地调动权。
5、乙方有权对整车检查验收,及样车监控车给甲方办理相应的财务手续。
6、乙方负责协议好技术监督、工商部门合作关系,保证甲方利益不受损害。
7、在甲方产品进驻乙方协议中所规定的销售区域并在规定的销售日期内,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产品及驻点销售人员的利益及安全不受任何损害。若出现甲方样车产品损坏或者与原配置部件不符及驻点人员利益和人身遭受侵害,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力责任。
三、销售区域
甲方产品在省市为唯一的销售网点,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区域内设置销售同类型产品,周边市、县除外并以乙方为中心。甲方销售人员在周边地区市场发生的业务,均在乙方处开具订单,并计入乙方年度销售量给予奖励。
四、付款方式
1、甲方对乙方实行“即销即付”结算方式,现金销售,乙方足额付甲方车款后,甲方方可转让车辆手续及车辆。
2、分期付款车辆,甲方可依据用户要求选择分期付款单位作消费信贷,分期付款单位作第三方称为丙方,丙方给乙方办理相应财务手续,乙方给甲方办理财务手续,分期付款车款在两周内汇到甲方指定账户。
3、定向销售车辆,甲方或乙方根据用户要求选装配置,给用户签订订车协议加盖乙方合同章。
五、售后服务
1、甲方在乙方经营所在区域建立服务站。
2、售后服务细节详见售后服务章程,售后服务协议及相关说明。
六、本协议签订,望双方共同遵守,若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在协议签订所在地解决。
七、签订协议地点:湖北省十堰市
八、协议以各自签章后生效,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九、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十堰杰德利工贸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湖北十堰市白浪马路村一组地址:
开户行:茅箭工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汽车服务合同篇4
托修方:
承修方:
一、车辆型号:
车种3牌 照号车型3底盘号发动
机型号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车日期3方式5日期7方式地点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天或行驶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转帐银行汇款期限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托修方单位:年 月 日
承修方单位:年 月 日
汽车服务合同篇5
甲方:乙方:
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两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
3、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经营,由甲方纳税,甲方无正当事由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但对其服务质量享有监督权。
4、承包期间,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二十四万元承包租金,乙方按每季度支付款项。
5、承包期间,乙方自动行组织车源,扩展业务。
6、乙方联系的车源时,须严格按照原承修方与被承修方所签定的维修合同办理一切业务,不得使用伪劣汽车配件,不得弄虚作假,保证服务质量,做到价格合理。
7、甲、乙双方应对承包前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仓库、工房、车间、食堂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非经双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须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外),否则应予赔偿。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8、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此申明的义务。
9、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双方协商。
10、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所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11、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3、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4、双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
15、本合同自二零壹二年三月一日起至二零壹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止;本合同经双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福建省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汽车技术服务分公司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汽车服务合同篇6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顶让方):身份证号:
丙方(房东):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位于_________的店铺(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乙方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铺面并交付钥匙。
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丙方按照转让费用补偿给乙方。
第八条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保证该店面有合法承租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店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订地点: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服务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销售形式
1、甲方汽车以厂家直销方式挂靠到乙方汽车经营所在地,乙方提供合法经营手续和经营场所。
2、甲方派专业营销人员驻乙方经营所在地对样车及监控车管理。
3、乙方给终端用户开上户车辆发票及上户各项协调工作,甲方给乙方开增值税票。
4、利润分配如下:
4-1、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万元以下每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八百元。
4-2、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万至十五万元之间,单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一千五百元。
4-3、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五万以上单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二千元。
4-4、现款车辆由乙方直接从车款中按以上返利标准扣除,销贷车辆返利由甲方对乙方支付。
5、甲方与乙方协商后达成本年度销售任务及返利情况如下;
5-1、甲方为乙方所定的年度最低销量为60台,达到60台(车)每台返利500元。
5-2、年销量达到80台时,每台(车)返利700元。
5-3、年销量达到100台时,每台(车)返利1000元。
5-4、年销量超过100台时,每台(车)返利1500元。
5-5、年销量低于60台时,乙方不享有年终返利奖励。
二、样车及监控车的管理
1、样车及监控车资源由甲方提供。
2、样车监控车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作转让、抵押。
3、样车监控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实施改装、加工、添减附件,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处理样车及监控车价格调整异地调动权。
5、乙方有权对整车检查验收,及样车监控车给甲方办理相应的财务手续。
6、乙方负责协议好技术监督、工商部门合作关系,保证甲方利益不受损害。
7、在甲方产品进驻乙方协议中所规定的销售区域并在规定的销售日期内,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产品及驻点销售人员的利益及安全不受任何损害。若出现甲方样车产品损坏或者与原配置部件不符及驻点人员利益和人身遭受侵害,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力责任。
三、销售区域
甲方产品在省市为唯一的销售网点,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区域内设置销售同类型产品,周边市、县除外并以乙方为中心。甲方销售人员在周边地区市场发生的业务,均在乙方处开具订单,并计入乙方年度销售量给予奖励。
四、付款方式
1、甲方对乙方实行“即销即付”结算方式,现金销售,乙方足额付甲方车款后,甲方方可转让车辆手续及车辆。
2、分期付款车辆,甲方可依据用户要求选择分期付款单位作消费信贷,分期付款单位作第三方称为丙方,丙方给乙方办理相应财务手续,乙方给甲方办理财务手续,分期付款车款在两周内汇到甲方指定账户。
3、定向销售车辆,甲方或乙方根据用户要求选装配置,给用户签订订车协议加盖乙方合同章。
五、售后服务
1、甲方在乙方经营所在区域建立服务站。
2、售后服务细节详见售后服务章程,售后服务协议及相关说明。
六、本协议签订,望双方共同遵守,若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在协议签订所在地解决。
七、签订协议地点:湖北省十堰市
八、协议以各自签章后生效,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九、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湖北十堰市白浪马路村一组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汽车服务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按照《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的规定,甲方选定乙方为本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的定点维修企业,并与乙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本(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点维修的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维修保养的时间
车辆维修、保养从20xx年1月1日起20xx年12月31日止。
二、维修保养的范围
(一)车辆的维修范围为汽车的正常维修和日常保养,包括车辆二级以下(含二级)保养、小修、更换易损耗件、汽车年检保养、轮胎更换、汽车打蜡等。
(二)合同项下的车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的维修,不在本合同规定的维修范围内,但由于乙方修理质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三、结算方式
(一)甲方对乙方所定点维修保养的合同项下的汽车实行结算方式。维修的价格必须在《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费用参照表》的限额以内。
(二)乙方于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发生的日常维修费用等连同验收单一并报县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各费用段内维修费按序时进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体资金结算方式按县财政监管部门规定执行。按实维修的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
四、服务要求
(一)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汽车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二)本合同项下的汽车因长途行驶发生故障而不能进厂维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后,应及时做出派员或就近维修的决定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维修材料费及工时费由乙方承担(属日常维修保养范围),其中涉及该车的清障费、罚款、甲方的食宿费等,则由甲方自负。
(三)特殊车型因乙方无能力进行检测修理的,则乙方须与甲方协商处理,对需要有关特约维修厂、日常非大修范围的维修,其维修材料费、工时费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则由甲方自负。
(四)车辆出现返修,应优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属于甲方问题,则费用由甲方自理。
五、维修保养要求
(一)乙方修理的车辆符合汽车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确保车辆维修保养中所采用的零配件的纯正和质量,严禁使用伪劣的零配件。完善维修相关手续,车辆重要零配件的领取,应有用户代表、当车驾驶员的签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钱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当的手段,损害甲方的利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必要时,有权牵头组织物价及技术监督部门对乙方所购进的用于本合同项目的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抽查,并可以将抽查情况向甲方通报。
(三)乙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好车辆的定点维修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按照车辆维修档案和财务列单要求完整有序地对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进行维修登记。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车轮胎的更换,轮胎的更换原则上为5万公里一套。一般情况下,轮胎的'更换必须跟原车轮胎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更换轮胎必须由车主单位主管领导、驾驶员和定点企业有关人员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后方可实施更换。
(五)汽车打蜡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六、违约责任
(一)为了保证乙方能按时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乙方愿意按维修承包费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款在年终时凭用户的支付通知办理结算手续。
(二)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的,按逾期支付维修费的5%比例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如被发现有二次出现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或维修保养质量低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
(四)乙方应重严格把关。出厂时,乙方必须确保车辆保养合格,并附检验合格单。
七、合同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为准。
(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县财政监管部门一份备案。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见证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