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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让我着迷作文篇1
每个人都有一件自己所喜欢做的事,有的人喜欢在画画中尽情想象,有的人喜欢在打篮球中强健体魄,还有的人喜欢在集邮中陶冶情操。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我则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
我喜欢的书的类型有不少:科幻类的、探险类的、童话类的……我喜欢和刘备、关羽、张飞一起大战吕布;我喜欢和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一起打败白骨精,就出唐僧;我也喜欢和梁山伯一百零八位好汉一起劫富济贫……
记得有一次,爸爸带我到泉州书城看书。我在温暖的阳光的照耀下,激动的走了进去。我并不是第一次来这,所以便轻车熟路地拿好书,随意地坐在一处地方,便一头扎进书的世界里。一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两小时过去了……终于将那本书给看完了。我十分尽兴,站起身来伸了懒腰操,把那本书放回原位,再拿了一本书,继续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再这过程中,书城里出现了许多调皮的小孩子,在不断的追逐,发出的声音也不是一般的大。可我却好像没听见,一点都不会因为他们而分心。当书看到高潮的时候,手机突然不合时机得响了起来,噢!原来是爸爸打来的。“看好了吗?要回家吃饭了!”爸爸问道,我敷衍地回答道:“哦!等一下就出去了!”对话完毕,我并没有立刻出去,反而还在原地看,因为书中的情节扣人心弦呢!半小时过去了,我如愿以偿地看到了那本书,便匆匆忙忙地往外跑,和爸爸会和后,才心满意足地回家了。
我之所以着迷看书,是因为看书不仅能开阔眼界,还能增长知识,还能和主人公来一次免费的、说走就走的旅游。在主人公快乐的时候,我会为他感到激动与快乐;在主人公悲伤的时候,我会为他感到伤心;在主人公死里逃生的时候,我会为他感到庆幸;当主人公受到危险时,我也会为他感到提心吊胆……
读书使我欢喜,使我愤怒,使我悲伤,同时也使我快乐;读书使我懂得了人生的哲理,使我了解了世界八大奇迹,使我明白了许多课本上所没有的知识。看书,真令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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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即使是我们同样也拥有一片蓝天、一方乐土。在哪里,我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着,令我陶醉的便是画画了。
星期六下午,我百般聊赖地趴在电脑前,我的眼角不经意间扫过放在一旁椅子上的板子,突然间灵光一闪,我动作迅速地用数据线把板子和电脑连接上,打开sai软件,开始了我的绘画之旅,对了,我介绍一下板子吧,其实板子是绘画板,只是整个来这么叫比较麻烦于是便直接叫成了板子,可以用笔在板子上当做电脑的鼠标,对于不会鼠绘只会手绘的人来说,这是很方便的事情。
在网上随意找了一张图片开始临摹,或许是板子的表面比较光滑,所以笔在板子上绘画比较不容易控制,随手在旁边拿来一张白纸,垫在了板子上,摩擦力大了许多,逐渐也有了笔感。“你又在干什么了?”正画得起劲呢,弟弟突然走近我身边,看了一眼电脑屏幕后这么问着,我淡淡瞥他一眼:“画画呢,反正你又不感兴趣的。”果然,弟弟闻言之后一声不吭地回到了房间。过了大概半小时的时间,我才把底稿画完,说是底稿,其实是线稿,只是画了个边,这样还不怎么具体。因为线稿比较缭乱,所以我又新建一个钢笔图层,开始用里面的曲线描边,其实只是把线稿再描一遍,让它看起来更干净些,所以只要不是太复杂的线稿都可以快速完成。
接下来是涂色了,涂色是很麻烦的事情,很容易涂到边界外边去,如果没有控制好,两个地方的颜色合在了一起,擦起来就比较麻烦了,所以就要新建很多个图层,图层可以分为线稿,皮肤,头发,眼睛,高光,上衣,裤子,阴影,这样分开来涂色,擦起来容易,不会影响到其他图层的颜色。涂色的工具也是要有选择的,我点了一个水墨笔,把浓度调到六十左右开始涂色,毕竟是临摹的,所以手呀衣服呀都不是问题,唯独那褶皱阴影和头发眼睛的高光比较难涂,若衣服是淡粉色的,那么如果在太阳比较大的情况下是要用更浅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若是在太阳较小的情况下就要用更深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衣袖是黑色的,所以要用淡白色来涂阴影,因为这样才能显得阴影更加突出,我用了橡皮擦,把浓度调到二十五左右开始在阴影地方涂色,呼,终于完成了,这是初次用sai上色,以前从来都只画线稿不涂色的,今天第一次涂色,倒也不算把画毁了个彻底,心里不禁泛起了一种不大的成就感,不知不觉间竟消耗了我将近一下午的时间。
画画,你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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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活是我们学习和生活的最美好的时期,在这一学期里我们带着对未来的憧憬的踏入了校园生活,这里充满着挑战和学习的艰率。
在初中学校开设了壮团,记得在选的时候,当看到这些社团介绍,它们别具一格刘览着这一个个充满着机会和趣味的网页。却不知要选哪个,有个同学对我说她报的藏书票,感觉特别有趣,在她的言语之中,我也对这个产生了一些兴趣,所以就报了这个。我在查了查相关的资料,这所学校似乎对于这个很厉害,老师说如果获奖,初中三年美术等级就可以是a了。
走进屋门,一幅幅的成品映入眼帘,多么有艺术感,此刻,我感到十分的惊喜。
可是,来参加这个社困的人似乎并不多原本以为是自己来的有点早,后来才发现,一共七个人,后来又增加了。此刻的我,感到些奇怪,不过,我又为这件事感到幸运,人少所以安静,无意之中构成了安静富有艺术感的气氛老师在第一次教的时候,他用他那已经铺满无数疤痕的手认真现刻着东西,我突然有了一丝了的敬佩之感,这是他送给了我们每人一个板子,让我们刻出自己喜欢的图案,可是,第一次刻,难免有些刻不好。
后来我们弄了很多作品,但是,似乎没有以前那么感兴趣了,随着期末考试的到来,也不弄这些东西了,最后,在学校,老师原本让我拿板子,但,我却忘了,最后,让别人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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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成长历程中,虽然只有短暂的十几年时间,但我为看书着迷的事数不胜数。
有一天,妈妈陪我去新华书店买练习本。突然,我不由得双眼一亮,走向一本本新出版的书面前,感觉版面挺豪华的,就随手一翻,一下子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走啊,去楼上买书去啊!”妈妈说。我早已被故事夺去了魂。只是随口应了一声“好。”“还上不上来了!”妈妈恼怒了。“马上!”我又心不在焉地应道。妈妈火冒三丈地走过来,一把夺过我的书,冲着我怒吼,“专看这些对提高成绩没用的书,还买不买练习本呢!”“好,好,好,快点把书还给我。”我着急地说。妈妈怒目圆睁。我一看情况不好,连声说:“好好好,这就去买书,不过先让我把书放回去啊!”我跑过去拿过书,小心翼翼地放在背后。然后,装模作样地说:“走啊,买书去。”来到楼上,我故意对妈妈说:“我们分头找吧。”然后,一等妈妈走开,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陶玮琪!”只见妈妈一把把我的书抢过去:“就知道你没安好心。”果然,姜还是老的辣。我只好愁眉苦脸地请妈妈放过我。
还有一次,因为我的书看光了,只好请求妈妈带我去借书。妈妈说:“只看半小时,今天晚上还有事。”来到图书馆,我东找西找,看看要借哪些书好。“咦,那本不错。”“这本也挺好看的。”“那里还有一本我梦寐以求的书……”这张卡只能借八本书,可我借的书超过十几本了。我只好“忍痛割爱”三四本,可还多了几本,都是我很喜欢看的。我犹豫起来,现在我进退两难:一面是我最喜欢的书,一面是我只有半小时。好吧!只有一个办法了,我找了个地方,把其中一本退掉的书赶紧看完。不知不觉中,一本书我已看了大半,妈妈突然出现在我的视线中,“你这臭小子,我都找了你好久了。”“不是说借半个小时的?”“你还说,我都找了你一个小时了,下次都不带你来了。”妈妈气呼呼地说。
尽管经常遭到妈妈的数落,但看书这个爱好,我仍难以舍弃。我已和书结下不解之缘。事实证明,看书使我受益匪浅。
....真让我着迷作文篇5
“生活中必须有,也应该有某种人生信仰,它偶尔用一句话、一场梦、一种表情或是一个事件向我们传递一种令人振奋的`消息。”蒙哥马利如是说。
信仰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因为这种虚无缥缈,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将许许多多素不相识的人的心紧紧凝聚在一起。或许在他人眼里不可理喻,但只有拥有了信仰的自己,才会明白也许这一生它会一直住在心里。
2015年8月17日,本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日子,但因为是《盗墓笔记》中张起灵从长白山兑换十年之约的日子,数十万稻米涌入长白山景区。外界许多人抱以斥责的态度,但对于盗迷们来说,这是对《盗墓笔记》陪伴岁月的交待,也是对《盗墓笔记》这种信仰的交待。
人生有多少个十年?在《盗墓笔记》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的十年,稻米们选择用忠实的陪伴,为十年之约画上句号。既然稻米们并没有扰乱公众,反而带来了一种异样的激情,公众又怎能以一己之见,去嘲笑追梦人的狂妄,去嘲笑他们“十年苦等又何妨,好过天人各一方”的执着呢?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信仰,谁没有青春追星的梦想?谁没有站立潮头的癫狂?在这个多元化的世界,我们为什么要把多元的人生用理性化分,变成不可动摇的单向列车呢?
为了让哈迷们拥有更加坚定地信仰,英国建立了霍格沃茨大厅堂,对角巷受到了全世界的欢迎;日本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柯南的咖啡屋,在那里极度满足了人们对柯南的喜爱。“很多故事,不就是因为没有结局。所以才有了继续等下去的理由。”稻米们坚守着这个并不现实的信仰,对于他们来说,路途是用来走的,所以总会有终点;而光阴是用来数的,所以十年不会远。
?盗墓笔记》陪伴了许多人的青春,十年的沉淀,喜爱已经变成了信仰。因为稻米们这种“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的执着,“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的信仰,很多人都说他们好像回到了青春,重温了那段美好时光的激情。
信仰可以很简单,也可以很复杂;可以像红军一样用尽生命,也可以如盗迷一样相聚守约。信仰是青春,是激情,它很神奇,但无法用语言描述。趁着青春激情还在,抓住自己或大或小的信仰,给自己一份交待。
如果有一种神奇,让我着迷。那我一定会说:“那一种神奇,是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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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能使人类的智慧更上一层楼。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就像是走了万里路,可见读书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一本好书终将会使一个人受益终生。
我,是一个不爱读书的人,每次一读到书,我的大脑就像有千斤重,读着读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不管自己下了多大的决心去努力看完一本书,都坚持不下来。对于我来说,书是枯燥无味的。可渐渐的,书其实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无聊,于是我慢慢看起书来了,现在,我已经没那么讨厌书了,也开始慢慢喜欢了起来,“戒”不掉了。
可不料到,读书吧,读着读着,时间也就一点一滴的过去了,看书的途中,也难免会发生一些特别糗的事。就比如说:有一次放学特别晚,出教室时外面已经漆黑一片了,到家也已经六点半了,匆匆忙忙吃过晚饭,我就跑回房间了,突然看到桌子上有一本书,这才想起,原来这是我上个星期借的书,便看了起来,原本打算看几分钟的,没想到,一看竟看到了将近九点钟,我连忙把书收了起来。这时,妈妈敲了敲我的门,走了进来,对我说:“作业还没写完啊?”我心虚的笑了笑:“对啊,今天老师布置了好多作业呢,你们先睡,你们先睡,呵呵。”妈妈边走边说着:“今天老师怎么布置这么多作业呢?”等妈妈出去后,我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差点被她给吓死,幸好我反应快,没被妈妈发现看书的事,否则被她知道了,我就完蛋了。接着拿出作业,我就奋笔疾书起来,一直写到了十一点多,第二天早上还差点迟到了,真是倒霉啊!我在心里默默发誓,下次不能再看到这么晚了。
书中的世界,浩如烟海,我已经乐在其中,迷在其中了,已如鱼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天空……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没了书,生活便没了乐趣。读书——乃人生一大乐趣也。书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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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都对画画比较感兴趣,特别是最近迷上了q版人物。我觉得它们很可爱,十分好看。但是,我对画画没有自信,因为我觉得自己画得不太好,画得很丑,而且很粗心。每次涂色都会涂到外面去,一擦,有把里面的的颜色也擦掉了。所以,每次画出来就是个四不像。
我比较喜欢漫画,因为漫画比较可爱,也比其他的稍微简单点。我没跟妈妈说,因为她画画画得可好了,我怕她说我。我练了很久,还不见得有长进,我只好跟妈妈说我想学画画。没想到,妈妈高兴的就答应了下来,立马又给我添了美术工具,答应暑假教我。
我开始做完作业稍微练习,心里很开心,我觉得开始有点点进步了,不用担心被嘲笑画不好了,还可以学会很多种画法(比如国画,素描)。说不定以后还可以在同学面前炫耀,我还可以在课文旁配上画,帮助学习(思维导图)
我还做了小小计划,一星期两节课左右,每节课一到两小时,我要从基础学起,一节课画五官,一节课画头像。比如第一节学头发、眼睛、鼻子等,那么第二节就可以画一个头像;再接下来就可以画整体人物了。
我希望老妈能够教得生动一些,可以给我画示范,讲一些方法和技巧。
祝愿我的学习计划能够成功!
....真让我着迷作文篇8
这世间万物的美都是瞬息的。于是,我找到一种留住美的方法——画画
——题记
刚开始的时候,我并不喜欢画画,有时还觉得妈妈给我报画画班是一种浪费。直到一次我才了解到妈妈的苦心。
那天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去画画班,脸上闷闷不乐的。再去辅导班的路上,我的眼珠被路上的一群人吸引:他们围在一起,脸上都露出惊讶的表情。这对好奇的我当然有很大的吸引力,我一个箭步冲过去,拨开人群看到一个人在画画,心想:画画有什么好看的,我也会画。但我看啦一会儿,就发先我错啦,他并不是再单纯地画画,而是用全身心的在创作,当一幅画画好之后,我呆住啦,这细腻的手法,全身心的贯注,他的笔已经不是一个工具,而是他的朋友。我不得不说他实在是令我敬佩。
等人群散啦之后,我看到了他的脸:非常的瘦弱,一头的白发显得他很沧桑,他的身体非常瘦,而且非常矮小,皮肤黝黑,散发的一种非凡的气势。我回过神来跟他聊天:“你为什么要画画,画画又不能挣钱,而且还很辛苦。“他的脸严肃起来说:“画画并不是为了钱,更不是为了名利,而是为了让那些不能出远门的人,带来外面的风光。说着他将腿露出来,看到了吗?我这条腿就是为了画画而没得。”看到这我惊呆了,心想:别人为了画画不惜一切,而我却把画画当做游戏,和他相比我无比的惭愧。
从此我爱上了画画,无时无刻不想着画画,也想这哪位残疾人,我人生中的老师。